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夫妻有一方死亡的,夫妻之间的房产应该怎么分配的问题,在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知道夫妻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50%份额,如果一方死亡,那么只能处理死亡一方的50%份额;
夫妻房产一方死亡,处理死亡一方50%产权是采用继承房产的方式,如果产权人在过世之前有留下遗嘱,那么这50%份额的房产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就可以;如果产权人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这50%的份额还是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夫妻房产一方死亡办理过户就是房产继承过户,房产继承过户的方式有两种:
一、遗嘱方式继承
遗嘱的继承方式比较多,但是,虽然民法典确定了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如果订立遗嘱,依然要走公正遗嘱,虽然花了一些钱,但是可以减少好多麻烦;
二、法定方式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法定方式继承,那么此时,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确定是第一顺位还是第二顺位;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法定继承的时候,第一顺位优先继承,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时,第二顺位再继承;
第一顺位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如果是夫妻房产一方死亡的情况,这种就按照第一顺位人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平均分配这50%的房产,如果大家同意某一个人继承那么其他人可以下放弃继承,如果大家都需要继承,那么过户以后房产证上都有法定继承人的名字;
房产继承办理流程是:
第一步:是开具合法继承人证明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由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带上这些证件和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第二步:携带第一步开具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遗嘱,则需要带上遗嘱),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材料由公证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继承权公证书;
第三步:带着继承公证书原件、继承过户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过户登记;
如果继承人有多个,且继承分配意见不统一时,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最终获得法院判决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过户登记;
夫妻房产一方死亡过户其实就是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人办理,确定法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只是夫妻房产一方死亡继承的不是整套房产,而是过世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正常都是夫妻各占50%,然后按照继承比例继承这50%的份额就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房产办理继承都是给另外一方继承,其他人放弃继承(除非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无行动能力的父母),因为这种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以后房产证上之后一个人的名字,可以方便以后处理房产,也减少名额的占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