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贷款办理流程是:
1、确定房产性质
首先从房产角度来说,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办理房产按揭的,有部分房产不支持贷款或贷款受限。买房人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或者在广告中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贷款时,还应进一步去确认开发建设的房产是不是已经获得银行的支持,才能得以保证贷款能够顺利办理成功。着手申请贷款
2、着手申请贷款
买房人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能够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该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的法律文件等等,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签订购房合同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在收到了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后,经审查资格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签订贷款合同
4、签订贷款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购房者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开立还款账户
6、开立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定期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阶段性担保的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整栋楼房买卖过户需要的税费明细:
1、契税(买方)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次购房
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
90-140平米1.5%,
140平米以上3%;
二次购房
都是3%,不分面积。
2、增值税及附加
此项营业税现在改名为增值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太原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
普通住房1%,
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 1.5%,
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注:有的地方为2年,有的地方为5年,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
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
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
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
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太原市市土地增值税核定
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6、登记费
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非住房房屋登 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 《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
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8、佣金
成交价*3%,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如果涉及到按揭
9、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
以上部分0.25%。
10、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