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买卖过户流程是:
北京二手房买卖过户第一步: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北京二手房买卖过户第二步: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二手房买卖过户第三步: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福利房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发展可用住宅发售售卖土地出让金和利润分配管理方法的相关要求实行。
2、个人所得盈利缴纳(已买经济发展可用住宅售卖免缴):
由卖方缴纳。按卖价扣除地方政府发布的当期经济发展可用住宅均值价格、原付款超出居住面积规范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要求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合同印花税、监证费后的纯收益,按超量累进税占比缴纳。卖价高过本地当期经济发展可用住宅均值价格50%下列的一部分,按20%缴纳个人所得盈利,80%归卖方。
3、合同印花税:
0.1%,买卖方各担负一半。
4、房产契税:
1.5%,经济适用房由买家缴纳。
眉山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交的费用包含:
契税(由买受人缴纳):住宅房屋标准按总房价的1%缴纳契税,非住宅房屋按计税参考价格的3%缴纳契税;
印花税(买卖双方均为0.05%):对于买方,印花税的税率为0.05%,即买方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 0.05%;
个人所得税(买方缴纳):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 1%(或1.5%、3%);
印花税(买卖双方均为0.05%):对于买方,印花税的税率为0.05%,即买方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 0.05%;
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房产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房房产交易手续费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