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
一、未满两年的普通住宅
1、契税:成交价*1.5%;
2、增值税全额征收:成交价*5.55%;
3、个人所得税:
(卖出房价-原购房价-合理费用)×20%,按福州市的有关规定合理费用统一按卖出房价的20%扣除,即个人所得税=(卖出房价*80%-原购房价)×20%。如果卖房者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私有住宅的,出售时另征收1%所得税;
4、印花税:成交价*0.05%;
5、交易费:3元/平方米(规定为“每平方米6元交易双方各承担50%”);
6、登记费:100元/套;
二、满两年未满五年的普通住宅
1、契税:成交价*1.5%;
2、个人所得税: (卖出房价*80%-原购房价)×20%;
3、印花税:成交价*0.05%;
4、交易费:3元/平方米;
5、登记费:100元/套;
6、全免征增值税;
三、五年以上的普通住宅
1、契税:成交价*1.5%;
2、印花税:成交价*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登记费:100元/套;
5、免征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买卖双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一、卖方:
1、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房产证)。
2、卖方为单独所有的:本人身份证明。卖方为共同所有的:本人身份证明,共有的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及共有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和户口簿)3、减免税资料(销售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套次证明(已婚者需要提供夫妻双方名下的套次证明)。
注:涉及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的需提供房屋原值凭证、允许扣税金及合理费用德原始凭证等。
二、买方:
1、买方为单独所有的:本人身份证明。买房为共同所有的:本人身份证明,共有的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共有关系证明(结婚证和户口簿)。
2、减免税资料(申请减免契税德需提供):户口簿何结婚证、套次证明(已婚者需要提供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套次证明)(其他减免税类型请与税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