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
141****6590
答能卖,不用先凑钱把贷款还清。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条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取代了过去「必须先解押再过户」的规则,也是「带押过户」的法律基础。
三种做法:一是带押过户,买卖双方与原贷款银行签三方协议,网签后房款进监管账户,登记中心把转移登记、原抵押注销或抵押权变更、新抵押设立一并办理,新贷款放款后先还原贷、余款再结算给卖方,同行一般 5~10 个工作日,跨行或含公积金的组合贷约 15~30 天;二是抵押权变更,买方贷款行愿意承接原抵押的,只办变更登记;三是自筹资金解押,用自有或过桥资金还清尾款,办抵押注销(不收费)后过户,成本主要是过桥利息。
注意两点:带押过户须原贷款银行同意,公积金贷、组合贷在部分城市暂不支持,签合同前先向两家银行确认;买方首付款和贷款必须进监管账户,在卖方抵押完全注销之前,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银行的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