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财产在死后继承给自己的子女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不过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在遇到特殊事情的情况下,难免会遇到一些非常麻烦的事情,正常来说,在以往的家庭中,不单单会只有一个子女,而是会有多个子女,那么这些子女在办理重庆房产遗产继承的时候都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呢?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独生子女办理重庆房产遗产继承
如果是独身子女的情况下,办理重庆房产遗产继承业务就会非常简单了,因为从法律来看,其所规定的正规且符合流程的继承人就只有一个,而这个就是嫡系的子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所领养的女子,只要是走了法律程序领养的,那么也是有相应的继承权,而办理的业务流程也非常简单,那就是去公证处办理好相应的死亡证明,然后准备好户口本、个人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原件等等证件,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更名即可。
二、 两个子女办理重庆房产遗产继承
如果是两个子女的情况下,那么按照法律,无论是谁都是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给两个子女平分的,当然了,如果有一方想要放弃,那么也是可以直接让给另一方的,同时可以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将所继承的房子交易给房产证上另一个人名字也是可以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流程所走的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流程。
三、 多个子女办理重庆房产遗产继承
但如果是多个子女的情况下,那么事情就变得非常复杂了,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是享有同等的权力,也就是说假设有四个子女继承房产,那么每个子女都是享有这个房产的25%,但是很多时候这种分配会引起其他子女的不满,因此一旦有纠纷的情况下,就需要通过法律的审判来进行判定,并且通过法律所审判的房产是有强制执行权的,所以即便是其他子女不满也是可以直接去办理。
四、 重庆房产遗产继承的特殊情况
当然了,有些父母可能会未卜先知,提前立下遗嘱,如果这个遗嘱是有进行公证的,而且在立遗嘱的时候神志清楚,那么无论是有多少个子女,都是需要根据这个遗嘱来进行分配,因为在公证之后的遗嘱就有了相应的法律权益,这点是一定要注意的。
并且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有房产是有一定债务的情况下,那么当办理了集成业务之后,房产的债务就会轮到继承人身上,也就是所谓的父债子还得情景,当然了,如果是不想要有这些债务得情况,是可以选择不办理继承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