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市场经过近10年来的发展,持有商品房的家庭越来越多,很多家庭为了资产升值和保值,一有钱买了房产,据有关数据统计,全国平均持有二套房的家庭占有比例是46%;在他们持有的这些房子中,有的是继承父母的房产,有的自己购买的,还有的是其他房子补偿过来的,总之差不多有一半家庭持有两套房子,因此他们持有的房产有一半是出租出去的;
对于普通的房东出租房屋都是自己拟定合同,承租双发谈定好承租条件后,简单签订一份合同,有的就在网上随便找一份合同改一下,双方签个字盖个手印,因为出租房毕竟简单,签定合同,缴纳定金就可以了,但是很多人不明白合同里面也存在很大的风险,比如:万一出租房里面出了意外、发生火灾、出现人为犯罪等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这些很多人都不会太注意,合同里面也很少有注明,因此一旦发生意外都不知道怎么解决;
出租房合同怎么写避免法律责任?在出租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备注一下内容:
1、房屋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也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对房屋有一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承租人需要时刻注意房屋的防火、防盗防意外触电、以及在房屋内不做任何危害自身安全的事宜;
2、承租人在实际管理房屋期间,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并且不限于因为水、电、燃气、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以及高空抛物给他人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还有在房屋内滑倒,因自身不注意导致的磕碰,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后果;
3、如承租人(实际管理人)利用此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发生一切法律禁止的情形,出租方有权立刻无条件收回房屋,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相应赔偿;
还有在签订合同结尾部分应该备注承租双方充分明确理解并同意与合同主体相符,如果补充条款与主体合同有相违背的,以补充条款为准,这也是体现出补充条款的优先性,其实真正出租房子加上最重要的一句话是:“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注意防水防触电防盗,不做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人在房屋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这样就充分将承租双方的责任划分开,就算是承租方有再大的事故出租房也有依据摆脱责任,所有出租房正常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有些不可控的因素谁也不能预料,想要做房东高枕无忧,一点要提前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