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卖房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卖方签约、网签及过户所需资料准备的资料: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或军官证);
2、结婚证明(或离婚证明、协议);
3、有代理人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5、土地证(老证需要有);
6、契税票;
二、卖方办理贷款所需资料: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或军官证);
2、结婚证明(或离婚证明、协议);
3、本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有代理人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
5、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6、土地证(老证需要有);
7、对应银行的银行卡;
注意:在办理签约、贷款及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均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卖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卖房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士需带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需带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需带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户口本。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如卖方离婚的,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如产权不明晰需要原配偶到场),若在离婚后购买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契税票。卖方丧偶的需要提供继承公证、死亡证明。
3、产权证明:产权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已购公房的要原购房合同(如有限制性条款需要单位开具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同意出售证明),央产房要央产上市表。
4、收款凭证:面签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
台州新房办房产证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一、契税标准: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3%税率征收契税。
注: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由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相关证明
4、商业产权均按3%征收契税。
二、面积价差:
根据商品房销售和权属登记相关规定,商品房交付按实测量登记产权建筑面积,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误差3%以内的,按实多退少补,或按购房协议约定执行。
实际上面积误差不会太大,以偏大为主,正常在1平方米以内,根据购房价格可以预估需补费用。
三、公共维修基金: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五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榕房[2014]80号)规定:2015年1月1日前已经由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的住宅物业按总房价的2%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015年1月1日以后进行初始登记的住宅物业按照新标准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即属带电梯的小高层及高层商品房为150元/平方米;属不带电梯的多层商品房为100元/平方米;属带电梯的小高层及拆迁安置房、保障房为100元/平方米;属不带电梯的多层拆迁安置房、保障房为70元/平方米。
四、印花税:
非住宅产仅需缴纳印花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税率为0.05%。
五、其它费用:
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套),商业550元/件(套);缴纳证书工本费:10元/本,有共同购房人,费用等额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