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2、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曾登记结婚,由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后未再婚,提供离婚证明以及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之日至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委托书草稿及电子稿。
6、购买一手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及定金收据;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所购房产产权证复印件及定金收据。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买卖二手商铺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一、契税:买方支付
按成交价*3%缴纳;
二、增值税:买方支付
成交价*5.6%;
三、个人所得税:买方支付
成交价格的1%;
四、土地增值税:
商铺增值部分的30%60%;
五、印花税:
万分之五的税率,买卖双方各付一半;
六、转移登记费:
房管局登记房产过户时收取的费用,80元/套;非住宅房转移登记费每套550元。含工本费;
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房产交易手续费按6元/平方米征收,由买卖双方各半支付;
八、贴花:5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