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卖房委托公正书需要的手续: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过户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并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资料不齐全,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此外,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房屋抵押手续流程:
1、房产抵押贷款办理先要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3、看房评估:房产抵押贷款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
4、报批贷款:房产抵押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房产抵押贷款办理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