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租房办居住证需要的手续是:
1、办理居住证延期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2寸彩照2张,居住证原件。劳动合同1份(居住地为单位宿舍的提供);
2、需《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房屋信息登记表》,办理前可先前往办理地点咨询;
3、如果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拆迁安置房买卖过户费用有:
1、交易费:拆迁安置的住宅(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交易费为6元/㎡,拆迁安置非住宅为10元/㎡。费用是买卖双共同承担,即购买安置住宅需缴纳3元/㎡,非住宅5元/㎡。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费用由买方承担。
3、测绘费:每个区的具体规定不同,由买房人承担。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在200元内,各区具体规定不同,费用由买房人承担。
5、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办理,费用有卖方承担。
6、核档费:50元/宗。
7、契税:安置房契税税费根据房屋面积测算,小于90平米并且是首套房,缴纳1%;大于90平米,缴纳1.5%;如果房屋面积超过144平米,就需要缴纳3%的税费。(如果拆迁居民因拆迁导致购置二手房的,那么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税,但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超过部分则需要征收契税。)
8、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共同承担。
9、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产证未满五年,增值税税费为差价*5.5%,满了五年则征收差额营业税(大于144平米的房屋),费用由卖房方承担。
10、公证费:不超过300元,费用由卖房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