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地人买房贷款政策:
一、商业贷款:
(1)名下在成都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最低首付30%;
(2)名下在成都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下)的最低首付40%,购买非普通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上)的最低首付50%;
(3)拥有二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贷款,拒贷。
二、公积金贷款:
需首先具有成都购房资格,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政策规定如下:
(1)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不超过40万,双职工缴存家庭贷款最高不超过70万;
(2)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成。另外,购买再交易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如所购再交易房由住建部门公布了成交参考价格,则住房价值按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房屋评估价以及住建部门公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认定,计算可贷额度。
买二手房贷款过户和贷款是要配合进行的,具体的操作流程是:
1、买房准备银行贷款资料,买卖双方需同时到场。(15-20个工作日内,银行同意贷款意向);
2、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买卖双方执行);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房管局执行);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房管局执行);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买卖双方执行);
6、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房管局执行);
7、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单,按规定领取房产证。(买卖双方执行);
8、房产证送银行抵押;
9、银行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