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昌吉申请公租房需要的条件是:
一、个人申请: 分为单身申请和家庭申请:
1、单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2、家庭申请: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二、单位申请: 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集中申请的,单位为申请人。 申请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2012]第11号令)、《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21〕5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本区各类引进人才(由区人保部门认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区人才办开具的引进人才相关证明;
2、引进人才所在工作单位担保证明;
3、家庭或个人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引进人才工作单位在松江区,但其户籍地位于本市其他区的,其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父母60岁买房贷方条件和方法:
一、在贷款的年龄上,各家银行都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商业银行的房屋贷款是,买房人的年龄,加上贷款的年限,不能超过70。
这就意味着你的岁数越大,贷款的年限就越短。比如60岁最高就只能贷10年,如果70岁就不能贷款了。
而公积金贷款的年龄是男女有别的,女性贷款年龄不能超过60,男性贷款年龄不能超过65。
二、如果老年人买房不能贷款,可以用子女的名义贷吗?
其实是可以的。这里面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房产证上写上子女和父母的名字,相当于这套房子和子女共有。贷款肯定是让子女来贷,这样老人也有房子了,贷款是孩子给贷的。
再有一种就是“接力贷”,房子不想加孩子的名字,可以选择“接力贷”。“接力贷”是银行的一项业务,父母没有还款能力的时候,子女来偿还这笔贷款。
也许很多朋友会对“接力贷”感兴趣,但还是要提醒大家,“接力贷”目前实行的银行比较少,审批也是比较严格的。所以我们在市面当中很少见到“接力贷”的身影,大家想申请,一定要仔细问一问自己的那家贷款银行。
总体来说,如果老人买房贷款有两种解决途径的。第一种就是房本加上子女的名字,然后由子女去做主贷人。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选择接力贷,等父母一旦没有还款能力了,也再由子女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