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申请公租房需要的条件和流程是: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有公租房需求的个人,以家庭为单位提交申请,具体条件:
1、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乌市城镇低保、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进城落户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
2、家庭人均月收入3565元以下;
3、乌市无自有住房。
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乌市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为一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3565元以下;
3、乌市无自有住房。
三、申请公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丧偶证明、单身承诺书等;
3、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收入证明、连续六个月的银行工资对账单、公积金缴存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4、住房情况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低保证、残疾证、大病证明等。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社区申请。
乌鲁木齐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 注:市、区(县)人民政府、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规定限制。
乌鲁木齐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 :
1、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办理了《居住证》;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4、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乌鲁木齐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 :
1、家庭成员均办理了《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
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4、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