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分房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流程:
1、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去当地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过户手续,整个过程跟正常的房屋买卖程序一样。
2、产权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曰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产权人一个人卖房需要的材料有: 卖房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士需带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需带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需带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户口本。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如卖方离婚的,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如产权不明晰需要原配偶到场),若在离婚后购买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契税票。卖方丧偶的需要提供继承公证、死亡证明。
3、产权证明:产权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已购公房的要原购房合同(如有限制性条款需要单位开具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同意出售证明),央产房要央产上市表。
4、收款凭证:面签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