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的证件有:
(一)售房一方:
1、男、女方(职工、家属)近期身份证明。
2、男、女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内部购房发票或二手房购房相关税费票据。
5、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房屋使用状况证明。
6、同户籍居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7、水电费结清证明或结清单。
8、采暖费等物业费结清证明或结清单。
9、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及复印件。
10、赠与合同公证书及复印件。
11、油田内有无其他住房证明。
12、房屋买卖协议(合同)书。
13、代理公证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4、其他签名盖章的材料、证件。
(二)购房一方:
1、男、女方(职工、家属)近期身份证明。
2、男、女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已购住房情况证明。
5、油田内有无其他住房证明。
6、代理公证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其他签名盖章的材料、证件。
广州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和手续是: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携带相关的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届时会通知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