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名下二套房买卖房税费明细:
1、契税(买方支付):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2、营业税(卖方支付):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税。
3、个人所得税(卖方支付):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
5、土地增值税: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6、房产交易费,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7、登记费,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扬州买卖房产税费政策:
一、 买方应该缴纳的税费:
1、 契税:首次购房房屋面积在90平以下的,交评估额1%、首次购房房屋面积在90-144平米的,交评估价的1.5%,首次购房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或者是二套及二套以上的,交房屋评估价3%;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方应该缴纳的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
3、 增值税:全额的5.6%(房产证满五年就免征) ;
4、 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或者房屋利润的20%(满五唯一的房子可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