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房产继承人失踪的,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可以采用以下处理方式:
一、宣告失踪
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国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的制度,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是对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在保护失踪人的同时兼顾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二、宣告死亡
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四年或事故发生、战争终结之日起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与宣告失踪制度相比较而言,主要是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状态的问题,而宣告失踪是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也就是说宣告死亡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更多的是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丧偶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先办理继承过户,然后再办理买卖过户的,具体的流程是:
1、夫妻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
夫妻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赠人进行协商,确定房间的具体归属,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
2、夫妻一方过世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夫妻一方过世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健在的一方和已故一方的直系亲属作为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力继承已故一方的房产,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
办理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是: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2、双方携带房产资料和自己的证件去房管局提交资料,办理网签;
3、房管局根据双方提交的资料,审核资料,确定房屋的过户价格,给出税费清单;
4、买卖双方根据房管局给出的税费清单,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税费证明;
5、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