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办理房产过户一般有两种方式,分别手续是:
1、 采取委托公证的方式
服刑人员因其被限制自由的原因,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必须是在公证机关处办理委托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
适用前提:公证委托仅在服刑人员已经缴清裁判文书确定的罚金后才可以申请。否则因考虑到有到财产转移的嫌疑,监狱不会同意公证人员进入狱区。因此,采取公证委托需先核实服刑人员的罚金缴纳情况。
程序上:首先,联系服刑监狱所在区域的公证处,递交公证委托书,并缴纳费用。其次,由受托人与公证员一起协调好监狱狱政科办理外调手续,凭借完章的外调手续与狱警一同进入监狱,最后,在狱区内办理公证手续。
公证内容:公证人员会对服刑人员是否自愿办理委托公证、婚姻状况、房产信息等内容进行详细询问,并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在公证上应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出售房屋的详细地址,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公证效果:受托人员取得授权,与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通过执行裁判文书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房屋登记办法》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因此,在服刑人员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可通过起诉的方式取得生效裁判,然后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通知书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系权利人通过行使形成权而获得形成判决,则法院判决生效之日即为物权变动之日,自该判决生效之日权利人即可获得房屋所有权。而系给付判决时,针对服刑人员的情况,权利人只能在执行阶段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后,方可获得房屋所有权。
综上所述,涉及到服刑人员名下房产转移过户问题,目前可以从公证委托和执行裁判文书两种方式进行。针对自己的不同情况可做不同选择,这不仅解决了买受人、房屋共有人实现产权过户的问题,也体现着服刑人员处置财产的自由意志。
买房子贷款办理流程是:
1、确定房产性质
首先从房产角度来说,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办理房产按揭的,有部分房产不支持贷款或贷款受限。买房人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或者在广告中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贷款时,还应进一步去确认开发建设的房产是不是已经获得银行的支持,才能得以保证贷款能够顺利办理成功。着手申请贷款
2、着手申请贷款
买房人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能够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该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的法律文件等等,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签订购房合同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在收到了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后,经审查资格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签订贷款合同
4、签订贷款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购房者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开立还款账户
6、开立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定期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阶段性担保的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