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公摊费的意思是:
物业小区内,用于公共照明、水、绿化等产生的费用;
根据物价局有关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办公及生活等自用水、电,必须单独设表,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不得向住户分摊;
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
小区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严禁把分摊的水、电费用与住户自用的水、电费用混合统收;
住宅大楼内走廊、楼梯、公共设施的公用水、电费用,由本楼住户合理分摊;
小区范围的路灯用电费用,由小区的所有住户合理分摊;
高层住宅(含商铺、办公楼)的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的电费,应设独立计量表,由所有使用该电梯和设备的住户合理分摊。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的流程:
(1)贷款受理;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银行卡及购房手续等资料到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银行前台审核其贷款资格,符合贷款条件的受理贷款申请。
(2)贷款初审;
银行前台对初审合格的客户,办理面签手续(签订借款申请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公积金对冲协议及公积金扣款协议)。并线上将初审合格的数据推送至中心审批科待复审。
初审不合格的告知其原因。
(3)贷款复审;
中心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的贷款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系统自动推动数据至银行前台待发放贷款;复审不通过的,由银行前台电话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其原因。
(4)贷款发放;
以新房首付形式申请贷款的,审批通过后由银行直接发放贷款;已办理完不动产权证申请贷款的,审批通过后由市公积金中心向不动产中心发起电子抵押申请,待不动产中心返回电子抵押证明后,由银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