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买二手房当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有条件的:
一、使用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不能大于144㎡;
二、购买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专业技术人员可延长5年;
三、二手房房龄超过15年的,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
四、购买的二手房必须属于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像二手公寓等小产权房则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
一、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申请人需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资料、购房资料、二手房卖方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二、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与卖方一起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在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服务大厅,借款申请人在大厅引导员的协助下领取业务办理号等待办理业务。
(3)借款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三、办理住房评估手续。
借款申请人可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布从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评估机构名单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8〕32号)(详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最新重要事项栏目或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政务信息-通知公告栏目)所附名单自行选择二手房评估机构,并办理贷款购买房屋评估手续。
(借款申请人也可在申请贷款前办理房屋评估手续。)
四、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五、签约后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应与卖方办理交税、房屋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六、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卖方名下银行账户,并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领取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借款人领取个人资料后,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