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说话进行房产继承公证,可以用写字楼的方式来办理,或者用哑语来表达;
继承公证,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为明确自己的继承权及继承份额而进行的公证。办理继承公证的大概流程和要求是这样的:
首先,咨询公证处。公证处会详细告知办理继承公证的要求以及需要准备的文件,必要时,公证处还可以开具联系函或介绍信,以方便继承人到相关单位、档案局调取公证所需的文件。
其次,需要到被继承人生前单位或档案所在地,查询被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并将相关档案复印回来,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基本信息。查询的范围一般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身份。
继承人离过婚的,还要查与前配偶所生子女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需查询并提供先死亡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没有死亡证明,则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因死亡而注销户籍的证明,有的还要求提供被继承人墓地照片等。因继承人死亡涉及代位继承的,还需查询并提供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身份信息。
再次,被继承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证明,或者民政局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等。
复次,被继承人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证券账户余额证明、股权证等。其中银行存款证明、证券账户余额证明、股权证等需要持公证处开具的介绍信去调取账户余额。
最后,全体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并一起到公证处就继承及继承份额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