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费用包含:
1、继承公证费: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此外公证需录音、录像等,如在公证机构场所内办理单件1000-2000,公证机构场所外办理单件3000-4000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 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3、过户税费:印花税0.05%、100元登记费、5元权证印花税
4、法定继承人,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需缴纳继承部分房价的1.5%。(法定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过户给这些人免契税)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有:
1、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携带证明资料: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
注意: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继承房屋将不再进行强制公证。不过目前在成都办理房屋继承,还需要进行继承公证。
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带资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