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房产过户办理流程是: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的第一步,也是完成房屋过户手续的重要一步。如果是二手房交易的话,除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还需拥有房屋的不动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进行交易和过户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注明的基本信息有: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提出过户申请; 房屋交易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要尽快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过户申请。 过户是宜早不宜迟的,政策的变化及资金的安全都在与时间做斗争,所以一般情况下要在自签订买卖合同起30日内共同提出申请,需要携带的证明有:当事人的合法身份和收入证明、转让合同等。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屋进行测绘和评估; 房屋交易双方提出的房地产过户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核下,会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回复。如果通过了审核的话,便会有专业的人员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测绘取证和房屋评估。
4、缴纳税费; 房屋交易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除了缴纳基本的房款之外,还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这是拿到不动产权证的前提。对于过户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期房交易要缴纳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费用,二手房交易要缴纳契税,房屋非满五唯一的还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收费细则可以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
5、核发过户单,领取不动产权证; 房产过户本质上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所以最终要以拿到房屋的不动产证为目的。当以上一切手续办完之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就可以核发过户单了,购房者也可以等待领取不动产权证了。 领取不动产证需要携带的资料有:过户手续、买卖合同(原件)、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拥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房屋买卖过户合同范本:
甲方(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转让自有房屋给乙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一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在转让给乙方时已无其他共有权人权利要求并且没有设定抵押等各种担保,并保证没有出租给其他人。
第二条 上述住宅转让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先交定金 元整;在合同签订 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含定金)。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 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 产权办理手续时间及方式:在乙方支付定金后 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甲方未能按时协同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本协议终止。
第六条 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交易过户费用等税费由乙方负担,但甲方由此交易产生收益所应承担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房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 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腾房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腾房外,还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 元。
(三)、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乙方损失无法计算,则按总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四)、甲方确认在该房屋户上未有户口未迁出,如尚有未迁出的,甲方承诺在房屋办理过户后十五日内完成所有的户口迁出。如逾期则每逾期一日按200元承担违约金直至将该地址上的户口全部迁出为止。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共有权人则经甲方及其共有权人全体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