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房产买卖过户流程是:
一、一次性付款;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买卖双方执行);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房管局执行);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房管局执行);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买卖双方执行);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房管局执行);
6、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单,按规定领取房产证。(买卖双方执行);
二、按揭贷款;
1、买房准备银行贷款资料,买卖双方需同时到场。(15-20个工作日内,银行同意贷款意向);
2、参照一次性付款(1-6点);
3、房产证送银行抵押;
4、银行批款。
查房产是否被抵押的方法:
1、权证和共有权证是国家地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需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2、房产的他项权利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抵押权利,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
3、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或者到房产部门房产受理科或交易大厅查询。
4、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