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
189****5224
答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手续: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外,职工本人应在相关事项予以签字确认:(1)委托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2)委托本人直系亲属办理的,代办人应提供关系凭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凭证原件;
(四)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的,所购房屋为非再交易住房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