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屋买卖过户费包含: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增值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另一种是: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二手商铺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费用有:
1、增值税=(卖出价—买进价)*5.5%;
2、合同印花税=卖出价*0.05%;
3、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抵扣项合计*抵扣系数(此处适用税率和抵扣系数详见附件)
1)增值额=卖出价—买进价—买进契税—本次交易的营业税—其他抵扣(买进价*5%*买进年数);
2)抵扣项合计=买进价买进契税 本次交易的营业税 其他抵扣;
3)增值率=增值额/抵扣项合计*100%;
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营业税,满5年免缴。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缴纳全额营业税,满5年以上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