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户本人不能到场的可以指派委托人;
卖方不能到场的情况:
卖方可以委托别人代为签署,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业主亲笔的《授权委托书》或公证书即可代为签署。受托人如果没有取得书面授权委托书签约时,必须填写《代理人关于代理权的承诺书》,并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业主本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出售的是继承房产,全部继承人必须全部到场,如部分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应授权他人代理(他人可包括其他继承人),同样需要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等证明。
如果夫妻一方能亲自到场,配偶不能到场的,需要配偶填写《关于配偶同意出售承诺书》,并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配偶亲笔签署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买方不能到场的情况:
买方委托别人代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受托人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客户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平方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契税:首次购房房屋面积在90平以下的,交评估额1%、首次购房房屋面积在90-144平米的,交评估价的1.5%,首次购房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或者是二套及二套以上的,交房屋评估价3%;
2、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计算;
3、增值税:住宅购入未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期五年以上的就可免交增值税;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