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租房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首先,租房前最好通过审查产权证书或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等方式了解房屋产权的详细情况,包括有无共有人、有无抵押或被查封等情况,以便确定对方确实有权向你出租这房子。
其次,如果是从承租人手中转租的,要查看他与房东的租赁合同,并且应该向房东核实产权情况和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如果原来的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而且又未征得房东同意的话,承租人是不能转租的,你跟他签订的租赁合同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房东可以随时收回房子。但是,如果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超过六个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其同意转租,房东以后再就转租提出异议或者诉讼,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第三,租房前一定要到规划部门了解规划情况。吸取上面张女士案例的教训,如果你打算租赁的房屋已经纳入规划变更,属于规划要修道路、搞市场或旧城改造等的范围,而你浑然不知,就会像张女士一样签下租赁合同,到头来造成损失,你却未必能打赢官司,或者说即使打赢了官司也要浪费不少精力和财力。
第四,了解房屋的用途及现时使用情况,看看是否符合你的需要,了解房屋是否存在物业、水电等方面的欠费以及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和其他纠纷。
第五,订立完备的租赁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租赁房屋的产权证号、面积、坐落、现状、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房屋交付、退回,装修及维修维护、物业、水电费用的支付、违约责任等条款。特别要注意的是,《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合同约定的租赁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
此外还有,在你租赁期间,“买卖不破租赁”。如果房东要卖房,房东及买方不能以买卖为理由解除你的租赁合同,房东与你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应当继续履行。租赁期间,房东要转让你所租赁的房产时,必须通知你,在同等条件下你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不通知你就卖掉了房子,除了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外,你还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按转让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损失。
想买房办理贷款需要的流程:
1、确定房产性质
首先从房产角度来说,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办理房产按揭的,有部分房产不支持贷款或贷款受限。买房人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或者在广告中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贷款时,还应进一步去确认开发建设的房产是不是已经获得银行的支持,才能得以保证贷款能够顺利办理成功。着手申请贷款
2、着手申请贷款
买房人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能够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该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的法律文件等等,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签订购房合同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在收到了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后,经审查资格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签订贷款合同
4、签订贷款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购房者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开立还款账户
6、开立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定期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阶段性担保的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