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有:
1、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
2、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签订后最后去公证一下。然后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即可。
3、农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小产权房(没有房屋登记证)交易属于一般商品交易,对方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均签署了协议,并且协议已经公正处公正了,购房的金额符合市场价格(不符合的不算)是受法律保护的。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费用有: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增值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增值税;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回迁房买卖过户需要的税费:
一、买受人应缴纳税费:
1、登记费:普通二手房80元套,由买受人承担;
2、备案费:50元/宗;
3、 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的销售价格计算;个人购买的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减半征收契税,超过拆迁补偿的部分按1.5%征收,超出部分征收契税,由买受人承担;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执行;
5、权属登记费和证据收集费:根据各区的具体规定,一般在200元以内;
二、出售人应缴纳税费:
1、土地增长基金(代收):在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屋转让时收取,按房屋正常销售价格的2%征收,由出卖人承担;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上市交易不足5年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税率为20%,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合同税-当期营业税-合理费用)计算征收;二是:未提供原购房单的,按销售价格的1%收取。卖方应承诺;
3、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两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2年以上(含2年)或者销售普通住房不足2年的,按照销售收入与房屋购买价格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对外销售住房征收营业税,免征营业税;
4、6元平方米(房管局收取);
5、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取(由评估机构收取);
6、公证费超过300元;
三、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交易服务费:住宅6元,经济适用房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方和卖方各承担一半。印花税:税率的千分之一,按正常交易销售价格计算征收,双方各负担一半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