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名下二套房买卖房税费明细:
1、契税(买方支付):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2、营业税(卖方支付):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税。
3、个人所得税(卖方支付):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
5、土地增值税: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6、房产交易费,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7、登记费,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成都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到窗口现场填写或到市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存量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现场签或掌尚住建平台签);
5、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如果享受税收优惠还需报送以下资料,如未报送视同放弃权利:
6、买卖双方户口簿;
7、买卖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
8、原购房发票;
9、买卖双方夫妻房屋套次证明(现场打印);
10、如不能明确婚姻关系,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现场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