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契税;
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商业房产才需要缴纳);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4、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
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
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方承担。
8、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