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买卖过户办理条件和流程:
1、业主至原单位办理:①结清物业、供暖费(现已无需开具证明);②完善住房档案;③面积超标处理;
2、业主携带材料至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中心(简称央产交易办)办理手续。
办理央产房上市所需材料:
①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产权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原始购房合同(或买卖协议、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的结余情况查询结果告知单原件(查询方式咨询原产权单位)。
注意:如产权人无法到场,还需提交公证委托书(委托公证委托事项为:代办央产房上市审核手续)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直系统办理手续时以单位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