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房产分家过户可以按照正常的买卖过户办理,具体的办理流程是:
1、首先是需要双方两人带着登记的申请书,到房管有关部门与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进行申请评估。这是要评估公司再进行受理之后按照评估的程序对其委托评估的房屋出具相应评估报告,同时还需缴纳一定的评估费用。
2、然后是需要买卖的双方两人在合同签好后,双方带着各自的真实身份证明、个人房权证、个人的户口本、结婚证、买卖的合同、村委表示同意买卖过户的相关证明及过户确权的审批表到房管部门进行审查,还要去测绘公司进行申请测绘,测绘公司会出具新的测绘图。
3、接着是需要双方两人带着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两人房子转移的证明材料,一起到税务的相关部门申请缴纳一定的契税。税务部门在收到请求后进行受理和认真核实审查,检查没问题藕出具契税单,当事人缴纳相应的契税。申请缴纳或者减免的营业税和个税,税务部门在收到请求后进行受理与认真核实审查,如符合规定,就出具相应纳税单。
4、最后是需要双方两人带着各自宅基地使用权的证明一起到房管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在房管部门进行核实审查批准后,当事人要缴纳相应的费用和取证。要注意的是,只有户口在该村的才能够进行房子买卖和过户此房屋。
法拍房一般多久卖出去,要看是一拍、二拍等情况,这个主要取决于房子的好坏,如果房子性价比高自然卖的就快一点,这个跟正常房子买卖是一样的道理,如果不好卖,那么就要进入二拍等等,这就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是:
一、第一次拍卖流拍
第一次流拍后,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申请执行人可以按流拍价接收标的物,实行以物抵债。
如果不同意接收的,应在拍卖后60日内,以降价后作为保留价,进行第二次拍卖。
二、第二次拍卖流拍
第二次流拍后,不论是动产和不动产,申请人可以按第二次拍卖后的流拍价,接收标的物抵债。
如果不同意接收的,动产不再拍卖;不动产在第二次拍卖后60日内,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
申请人不接收动产的,应当将标的物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扣押。
三、第三次拍卖流拍
第三次流拍后,申请人可以按流拍价接收不动产标的物抵债。
申请人不同意接收不动产的,法院应当自拍卖终结后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如果变卖经过60日也没卖出去,申请人仍然不同意接收的,应当将不动产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查封或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