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买卖过户需要的税费有:
1、增值税
免征条件:卖方【房屋满2年】且【房屋属于普通住房】;两者有一项不满足都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2、增值税附加
“增值税附加”并不是专门的一种税,而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3种税的统称,之所以叫它们“增值税附加”,简单讲就是本次二手房交易如果没有产生“增值税”,则不需要缴纳这3种税,如果本次二手房交易产生“增值税”,就需要缴纳这3种税,并以“增值税”的缴税金额作为这3种税的“计税依据”。
3、个人所得税
免征条件:卖方【房屋满5年】且【家庭唯一住房】;出售房产的房产证下发满5年或契税票满5年,且为业主在北京的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即“不满5”或“不唯一”均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契税
契税这一项是没有免征情况的,首套购房90平米(含)以下税率1%;90平米以上,税率1.5%;二套购房税率3%。
北京房产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 ,其中房屋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增值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如果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