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买卖过户需要的税费有:
一、卖方税费:
1、增值税: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法定的扣除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当然,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二、买方税费:
1、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每个城市各不相同)按年缴纳;
2、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3、契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缴纳契税。
丧偶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先办理继承过户,然后再办理买卖过户的,具体的流程是:
1、夫妻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
夫妻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赠人进行协商,确定房间的具体归属,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
2、夫妻一方过世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夫妻一方过世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健在的一方和已故一方的直系亲属作为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力继承已故一方的房产,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
办理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是: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2、双方携带房产资料和自己的证件去房管局提交资料,办理网签;
3、房管局根据双方提交的资料,审核资料,确定房屋的过户价格,给出税费清单;
4、买卖双方根据房管局给出的税费清单,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税费证明;
5、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