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有:
1、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
2、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签订后最后去公证一下。然后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即可。
3、农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小产权房(没有房屋登记证)交易属于一般商品交易,对方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均签署了协议,并且协议已经公正处公正了,购房的金额符合市场价格(不符合的不算)是受法律保护的。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费用有: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增值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增值税;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厂房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一、卖方:
1、增值税: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按照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法定的扣除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当然,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二、买方:
1、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每个城市各不相同)按年缴纳;
2、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3、契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