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子女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是:
第一步:就是需要子女的配合,首先,要子女向房产中心提出购房资质审核,要拿着户籍证明与婚姻证明、子女的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到房管局提交购房资质审核。提交这些材料就是为了证明自己有接受这个房子的资格,有的地方有限购的情况,那么房管局就不会给你批准。这种情况下, 只能通过买卖的方式取得。
第二步:就是要老人和子女双方签订赠与协议;就是老人写,我愿意把这个房子送给我的孩子,子女也是要签字的,表示自己愿意接受这个房子,缺少任何一方的签字,都不算是协议。
第三步:老人和子女双方还要到公证处做亲属公证,这里的公证就是证明爸爸是爸爸的关系,虽然户口本、身份证、都能够证明父子关系,但我国的法律还是要规定一定要双方亲自去公证部门进行亲属公证,我个人觉得这就是为了多收钱,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这个公证是不是就能够省去了。
准备以上所有的材料,我们才能拿着这些材料又要去房产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是要缴纳一定的契税的,这个契税和买卖房产的契税差别不大,一般就是在3%。
买卖过户为了避免付款纠纷,应该在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具体要注意的几点有:
一、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买家违约的话,卖家可以没收定金;卖家违约的话,买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二、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双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卖家应当返还定金(不是双倍返还)。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
三、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卖家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