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房产买卖过户流程:
1、提交申请; 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审查资料; 当双方当事人提交资料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评估房产; 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双方当事人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缴纳税费; 房屋过户会产生一定的交易税费,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前往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5、 核发过户单; 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核发过户单给当事人。
6、 领取证书; 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子买卖过户需要交的税费有: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 ,其中房屋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增值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如果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