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证件材料有: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到窗口现场填写或到市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存量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现场签或掌尚住建平台签);
5、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如果享受税收优惠还需报送以下资料,如未报送视同放弃权利:
6、买卖双方户口簿;
7、买卖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
8、原购房发票;
9、买卖双方夫妻房屋套次证明(现场打印);
10、如不能明确婚姻关系,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现场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