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
根据《关于调整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线标准的通知》,重庆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原廉租房保障对象)。
(一)具有本县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县实际居住(户口以公安部门制发的户口簿增减页为准),农转城须满两年,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关系的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下述标准。
(二)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低于840元,今后收入标准的调整将根据市上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三)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无住房或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或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