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铺房产证需要缴纳的费用有:
1、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到局档案室查档开具头次购房证明,凭证明到地税局服务大厅交纳契税,此时应缴纳购房发票上金额的4%;
2、凭购房合同到局市场科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购房合同,七层以上含七层标准为80元/㎡,七层以下标准为55元/㎡;
3、凭购房合同到局发证办办理缴纳登记费,标准为住宅80元/套、非住宅500元/套,以及测绘费,标准为住宅1.36元/㎡、非住宅2.04元/㎡;
4、将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及相关费用发票原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等资料,交与局交易所建档审批。
株洲房产买卖过户流程是:
一、一次性付款;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买卖双方执行);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房管局执行);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房管局执行);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买卖双方执行);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房管局执行);
6、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单,按规定领取房产证。(买卖双方执行);
二、按揭贷款;
1、买房准备银行贷款资料,买卖双方需同时到场。(15-20个工作日内,银行同意贷款意向);
2、参照一次性付款(1-6点);
3、房产证送银行抵押;
4、银行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