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买卖过户流程:
1、签定金合同(注:约定时间网签或直接网签)
2、签网签(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
3、上家若有贷款预约还贷(根据各家银行的还贷规定时间为准) 上家到银行拿结清证明(过户前注销)
下家付首付款(付款方式与时间双方协商而定)申请办理贷款银行审核通过
4、双方至交易中心办理审税 过户(5个工作日下家缴税)当日领取产权证与抵押证。
5、银行收到抵押贷款后放款至上家银行账户,下家收到全款后交房(双方至物业公司交接并结清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
上海房产买卖过户费用:
出售方需要交的税费: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
1.普通住宅
二、个人所得税
1.普通住宅
个人出售满 5 年普通住宅;
(1)该普通住宅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
(2)普通住宅不是家庭唯一的住宅;
按总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1%;
按差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上手房屋购入价-合理费用)*20%;
个人出售不满 5 年普通住宅;
(1)按总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1%;
(2)按差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上手房屋购入价-合理费用)*20%;
(注:合理费用指本手增值税、上手契税等);
2.非普通住宅
个人出售满 5 年非普通住宅;
(1)该非普通住宅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
(2)该非普通住宅不是家庭唯一住宅;
按总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2%;
按差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上手房屋购入价-上手合理费用)*20%;
个人出售不满 5 年非普通住宅;
(1)按总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2%;
(2)按差价计算:个人所得税= (房屋成交价-上手房屋购入价-合理费用)*20%;
买入方需要交的税费(住宅)
一、契税
首次购买 90 平米以下的住宅,契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1%;
首次购买的 90 平米以上的住宅,契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1.5%;
非首次购买住宅,契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3%。
上海亲属房产买卖过户需要交的费用有:
1、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2、个人所得税;
3、契税;
4、印花税。
房屋买卖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房屋的基本状况、房屋的权属状况、房屋产权有无查封、有无抵押质押、有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是否同意出售房屋、房屋出租情况及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等(由中介公司落实~~!)。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 双方可以签订定金合同,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下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是姓名和住所、房屋的位置(房产证号)、数量、房款、支付方式、产权过户时间、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以及中介公司一手一份) ;
3、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卖方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房产证及户口簿;买方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户口簿及盖单位公章收入证明)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办理完这些后等银行的承诺函(一般为3-5个工作日,不包括公休日),双方带银行函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完成产权登记变更,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一般10-15个工作日),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般30个工作日)。
4、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商品房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费、公正、登记费、评估费)。
烟台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的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买方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单身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应提交书面文件;
6、其他。
东莞二手房过户流程和手续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