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买卖流程是:
1、签定金合同(注:约定时间网签或直接网签);
2、签网签(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
3、上家若有贷款预约还贷(根据各家银行的还贷规定时间为准) 上家到银行拿结清证明(过户前注销);
下家付首付款(付款方式与时间双方协商而定)申请办理贷款银行审核通过;
4、双方至交易中心办理审税 过户(5个工作日下家缴税)当日领取产权证与抵押证;
5、银行收到抵押贷款后放款至上家银行账户,下家收到全款后交房(双方至物业公司交接并结清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
上海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一、合同中要明确房屋坐落,产别,书证号等房屋基本概况的规定;
二、合同中应约定房屋按套转让,可避免因双方对产权证上面积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三、合同中应明确产权证过户方式及税费支付方式的约定,能让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做到心中有数;
四、合同中应明确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事先约定,以避免因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和纠纷发生后因无相应的约定而导致的纠纷无法处理的情况;
五、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交付方式,为买方什么时候能取得房屋的使用权提供了保证,也对因卖方逾期交房产生的纠纷如何处理提供了依据;
六、合同中应明确佣金的约定,提醒买卖双方支付佣金是自己的义务,从而避免中介方因收不到佣金而与买卖双方产生的纠纷;
七、合同中应明确对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要提醒三方,避免因不懂法而擅自改变合同引起的纠纷;
八、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了中介方与买卖双方之间以及买卖双方自身之间什么情况该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这有效避免了纠纷产生后因约定不清而导致纠纷无法处理的情况;
九、合同中要明确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确保一旦纠纷产生后能按照合法、有序的方式去解决。
合肥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是:
一、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二、调档
一般托委给中介。
三、验证
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四、签约
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
五、中保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然后要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
六、交款
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
七、过户
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
1、增值税:(税率5.55%,卖方缴纳)
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即商业用房,门店),按总房价全额征收增值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若同时满足家庭唯一住宅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则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3、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1%,买方缴纳)
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方米(包含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4、登记费:80元;
5、交易费:建筑面积×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