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父母房产公户给子女的新政策:
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就对房产过户的税费进行调整,综合各项新规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首先,契税并没有涨。
最近网络上一直流传一个消息,那就是契税要从原来的1%升到3%,其实这点从之前到现在,都是这样,并没有改变,只要买房都需要3%的税费,不过对于刚需来说,第一套有优惠,在90平方以下,都按照1个点的契税,90以上,按1.5%的契税。所以,对于第一套的购房家庭来说,不用过分担心,而尽快去过户了。
其次,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的选择。
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一般都是父母把房子给孩子常用的两种方法。
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是看房子是否满五唯一,如果是的情况下,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按总交易价1%收取,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收取。个税是普通住宅按1%收取,非普通住宅按1%收取,登记费80元可以忽略不计。
而赠与过户的话则是,把房子无偿赠与子女,不需要缴个税,但需要缴纳3%的契税,并且赠与双方还都要缴纳0.05%的印花税,以及一定数额的公证费。
照此计算,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交纳3%的契税,还有总价0.05的印花税,以及数额很小的公证费就行了。
那对于这两种方式,笔者还是一样看法,那种方法算起来的税费更便宜,就选择那种。
2021年新规有变,房产过户给孩子按新规处理,子女和父母需要留意
最后,就是继承过户了。
按照过去《继承法》规定,按照第一顺位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等继承老一辈留下来的房产。分配原则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等额分配,但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但现在继承法又多了几项新规定了,第一,继承范围扩大,增加“代位继承”一项。
例如小张的外祖父只有两个子女,小张的舅舅和妈妈,而且小张的舅舅和母亲都已经去世,另外外祖父没有了父母和兄弟姐妹。所以这种情况就容易出现无人继承,因此,代位继承就很有必要了。
第二,公证遗嘱不再优先,以最后遗嘱为准。
以后遗嘱不再以公证遗嘱优先,而是以最后遗嘱为准,这样更加公平,也有利于督促子女对老人尽赡养义务,因为父母可以随时修改遗嘱,可以把更多的资产留给孝顺的子女。
第三,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相应的债务。
以上三点,就是继承法所加进去的新规了,那对于父母来说,究竟要用那种方式过户房子给孩子,就需要好好想一下了。如果是要在生前的话,就要从买卖和赠与之间好好抉择,如果是生后,就要了解好继承法的一些新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