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
144****5983
答一般情况下算共同财产,但具体要看购房时间和资金来源。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只要是在领证之后买的房,无论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通常都认定为共同财产。
有几种情况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一是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二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并有书面赠与协议或明确的资金凭证;三是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该房产归一方所有。
实际操作中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在于「出资混同」:比如用婚前存款付首付,但婚后用共同收入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主张补偿。
建议:如果出资结构比较复杂,签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并做公证,比事后举证要可靠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