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安置房买卖过户费包含:
1、手续费:住所6元/平方米,非住所10元/平方米。一般规定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一般房产住所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金:一般是在过户时收取,按房子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二手房过户要交的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买卖成交报价计征;自己采购的自用一般住所(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买卖报价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折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从头购置房产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有些免征契税,成交报价超越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越有些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按正常买卖成交报价计征,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7、所得税:所购房子不满五年上市买卖时收取,有两种方法:税率20%,按产业转让所得(本次买卖报价-房子原价-原交纳契税-本次交纳增值税-合理费用)计征;未能供给原购房的按已成交报价的1%征收。卖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