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
150****0739
答发布房源信息不得出现的敏感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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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广告法》在现行《广告法》的基础上做了较大的修改,地产人最关注的当属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中对于房地产广告内容准则的规定。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