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误认为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子就自然归还在世的一方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房子夫妻共同共有是指房子归夫妻两个人所有,两个人都有份。
所以,夫妻一方死亡后,他的份额并没有丧失,仍然存在,只是死亡一方的份额就成为死亡一方的遗产,需要进行继承,所以在世一方不能天然获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那么遗产的继承方式有哪些呢?
一、遗嘱继承
如果有遗嘱的,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所立遗嘱内容合法,被继承人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有处分权的,按照遗嘱继承。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法定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的,第一顺序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法定继承人范围
1、配偶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 兄弟姐妹5、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首先应该划分出夫妻共同房产的一半,确定为遗产。如果有遗嘱的,遗嘱真实合法的,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对于死亡一方对房屋的份额,其配偶、父母、子女都有继承权。而且他们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
在房屋继承时,各继承人可以选择各自拥有房屋的一部分份额,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注明各自拥有的份额。但这样并不是一个特别好的选择,因为房屋所有权人越多,在以后的售卖交易处理中就越麻烦。所以一般采取的方式则是,房屋的所有权由一方继承,然后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向其他继承人支付一定的补偿。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方死后如何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