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房产过户办理地点是去菏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办理房产买卖过户需要的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菏泽房产过户是要去菏泽市各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菏泽各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地址有:
1、菏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菏泽政务大厅1楼;
2、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单县人民路与单州路交叉路口北侧(财富广场);
3、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曹县五台山路与清江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00米(锦绣江南);
4、郓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郓城县水浒东路(万家兴建材市场东北侧约250米);
5、菏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牡丹区分中心:菏泽市牡丹区黄河路1868号;
6、成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汉泉路50附近。
工业用地房子过户规定: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相关规定办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房子有房贷是可以过户给子女的,房子有房贷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是:
1、夫妻的房子过户给子女先是要取得按揭房贷款银行的同意,可以先向按揭房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不过银行通常会规定按揭贷款未满一年解约的要付违约金,满一年的不用付,其实也可用买房人付的首付款去把银行的贷款提前还清,办理解押的手续,之后再办理过户;
2、办理按揭房产权证过户手续:办理按揭房产权证过户手续(产权证进件);领取新的产权证(产权证出件);办理按揭房产权证过户手续,需要按揭房买卖双方同时到房管局办理;
3、父母和子女将过户资料交由房管局过户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收取相关资料;
4、父母和子女双方按房管局规定的缴税时间缴纳相关税费(各区缴纳税费的时间略有不同),按揭房过户具体费用的计算依据为评估价和成交价取高值,凭客户税费缴纳票据,领取《交易收件单》;
5、按揭房房产证进件后,遵照各区房产局规定的时间节点,由按揭房过户人员预约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收件单》到按揭房所在的房管局领取《房屋权证》。